七部门引导平台企业加强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和智能体等人工智能领域创新布局
为有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平台经济领域内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与小型企业之间的协同联动,进而构筑一个开放共享、互利共赢的良性产业生态,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以及国家数据局等七个部门于近期联合印发了《促进平台经济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这一重要文件。
《行动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方针,全面贯彻了党的二十大以及历次全会的精神,深入落实了党中央与国务院所作出的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系统性地推进了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与小型企业在创新协同、生态协同以及开放协同方面的联动工作,充分激发了平台经济所具备的创造力与竞争力,加快构建了创新、融通、健康且高效的发展生态体系,有力促进了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之间的深度融合。到2028年,计划推动平台经济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使得平台企业的创新能力以及中小企业的发展活力都实现大幅增强。
《行动方案》围绕强化创新协同引领、健全生态协同体系以及深化开放协同联动这三个核心维度,系统部署了重点任务与专项行动。具体而言,该方案通过开展协同创新领航行动,着力加快培育多元化的创新主体,从而促进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与小型企业之间建立并深化创新合作关系,旨在增强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与服务创新的综合能力,并进一步健全创新发展的保障体系,为平台经济的持续增长注入新动能。与此同时,方案推动实施生态协同提质行动,通过加大对中小企业在品质提升、品牌建设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支持大中小企业携手共同拓展国际市场,并强化平台经营活动的合规性,以此推动形成合规生态共治、产业生态共享、服务生态共建与出海生态共赢的局面,从而拓展平台经济发展的新空间。此外,方案还部署了开放协同拓展行动,旨在加快制定平台开放清单,引导平台企业将其技术、数据、算力等关键要素与中小企业进行开放共享,同时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进而构建起平台经济发展的新格局。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协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通过建立健全的协同推进机制,对各项任务进行详细分解与明确分工,并持续强化相关政策支持。在此基础上,将积极组织经验交流与分享,从而加快推动《行动方案》中各项举措的全面落地与具体实施,最终为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支撑。
现印发《促进平台经济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商务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数据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正式印发《促进平台经济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请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切实抓好该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于2026年6月1日联合印发了《促进平台经济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平台经济作为以互联网平台为载体、大中小企业共生共荣的新型经济形态,在促进创新创业、推动产业升级以及培育发展新动能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平台经济领域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进而形成开放共享、互利共赢的良好产业生态,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后续全会所确立的方针政策。在深刻理解并践行党中央与国务院关于推动平台经济实现创新与健康发展各项决策的基础上,我们将完整、准确且全面地贯彻新发展理念,精准把握平台经济运行的内在规律。在此过程中,坚持以问题、目标与结果三者为导向,致力于系统性地推进平台经济领域内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与小型企业在创新、生态以及开放这三个层面的深度协同。通过充分激发整个平台经济发展所蕴含的创造力与市场竞争力,来有力地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之间的深度融合。这一系列举措的最终目标,在于为稳步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以及培育与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而有力的支撑。
到2028年,旨在使平台经济领域内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与小型企业之间的协同发展水平实现显著提升。通过系统性的推进与资源整合,进而形成一批具备可复制性与推广价值的协同创新模式,并在此过程中培育出平台经济领域内一批达到制造业单项冠军标准的企业。与此同时,要着力提升技术、数据等关键生产要素的开放共享程度,计划发布三批平台开放清单,并遴选不少于100个平台资源开放场景的试点项目加以实施。此外,平台经济所催生的新技术、新应用、新模式以及新业态将呈现出加速涌现的态势,预计打造不少于10个功能明确的服务平台,以及形成60个具备实际落地条件的智能服务应用场景。
二、强化创新协同引领
(一)增强科技创新发展能力
积极引导平台企业在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以及智能体等人工智能领域进行前瞻性的创新布局。要加快推进在高端芯片、下一代操作系统与下一代智能终端等重点前沿领域的技术突破与产品研发,进而推动所形成的新技术与新产品进入验证、应用与推广阶段。支持平台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开展深度的创新协同合作,鼓励其与高校及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共同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致力于开展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推动并落实平台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的对接机制,以此引导中小企业深耕于各自专业的细分技术领域。此外,要推动平台企业建立起持续的创新投入增长机制,通过对标国际领先企业,不断强化其在基础性、原创性以及颠覆性技术方面的投入保障能力。
(二)提升产业创新发展水平
充分发挥平台企业所具有的赋能作用,加快推动传统产业实现智能化、绿色化以及融合化的转型升级。支持平台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聚焦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低空经济、商业航天与卫星、具身智能、脑机接口、生物制造等新兴与未来产业领域,推动新技术、新产品与新场景的规模化应用示范,从而加快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及创新型产业集群。同时,引导具备条件的平台企业去布局未来产业技术路线,与中小企业一同推动跨领域技术的交叉融合创新,进而培育未来产业的产业链,并建设形成先进的技术体系。
(三)拓展服务创新发展空间
支持平台企业积极探索并开创消费领域的新场景与新模式,大力发展直播电商、即时零售等新兴商业形态,以此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切入高增长潜力的消费新赛道。积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的培育与发展,加速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的深度融合进程,支持平台企业高效汇聚与组织制造资源,着力构建共享制造、绿色制造、个性化定制、众包众创等创新模式,并联合制造企业、科研院所等共同实施以创新驱动为核心的改进计划,以此扩大高端产品供给,增强全产业链的整体竞争优势。同时,聚焦于人口老龄化、低空经济发展、绿色低碳转型等关键领域,鼓励平台企业携手中小企业,加快拓展银发科技服务、低空物流、绿色消费等新兴服务应用场景。此外,支持平台企业有效整合各类科技服务资源,建立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与孵化机构,面向中小企业创新需求,提供贯穿科技创新全链条、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性技术服务。
(四)完善创新主体培育机制
在有条件的地区,应大力支持打造一批专业化的中小企业孵化器,从而积极培育一个主体多元、类型多样、业态丰富并相互促进的创新生态系统。需要着力构建并不断完善平台经济领域优质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精心培育并壮大科技型与创新型中小企业,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发展壮大,进一步做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与此同时,要持续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并加快对人工智能一人公司,即AI OPC的培育进程。此外,需加快对优质企业的主动发现机制建设,完善针对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的监测与服务体系。要积极引导平台企业投入科技耐心资本,借助多元化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等途径,将投资重点向早期、小型、长期以及硬科技领域倾斜,最终实现技术链、产业链与供应链的市场化重构与优化配置。
(五)健全创新发展保障体系
积极推动并实施资源共享对接,鼓励平台企业与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以及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开展技术对接、资源共享与融资合作,从而积极采用中小企业创新产品,最终形成服务中小企业的合力。引导具备条件的平台企业借助投资、股权质押融资等形式,向中小企业提供诸如供应链金融之类的专业普惠金融服务。支持平台企业设立高技能复合型人才培训基地,并协同高校等相关力量共同建设人才“培训+认证+就业”新模式,开展人才共享合作,同时探索建立专家人才到中小企业进行兼职指导和定期派驻的机制,从而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型与技能型人才队伍的建设。
专栏1 创新协同领航行动
一是打造创新联合体。支持并引导平台企业与中小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多元主体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旨在通过此类组织形式来承接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的实施任务。该联合体将致力于加强在重点领域内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攻关工作,同时强化在技术标准制定方面的协同共建以及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深度合作,从而有效地推动所产生的科技成果能够向中小企业转移与转化,为其发展赋能。
二是建立揭榜挂帅机制。定期组织并动员平台企业主动发布在关键技术和产品创新、应用场景创新等方面的需求。系统性地建立针对揭榜方的资格审核与能力评估机制,组织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进行揭榜和攻关,并为其提供必要的资源对接支持。
三是构建智能化服务平台。开发一批专门为中小企业量身打造的智能化应用模块与模型资源,并为其提供全面的开发工具、充裕的算力支持以及完善的测试环境。在此基础上,定期梳理并发布工业领域智能服务的典型应用场景清单,最终形成一批具备广泛推广价值的工业智能应用标准化方案。
三、健全生态协同体系
(六)推动合规生态共创
指导平台企业建立健全的合规管理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并推动构建平台企业与平台内经营者之间针对重大事项开展协商的机制。深化对算法以及流量的治理工作,健全完善流量监管规则和相关管理机制,推动平台算法运行的透明化进程。引导电商平台优化其运营规则与收费标准,通过合理开展降费让利活动、协商完善治理规则标准等方式,协助平台内中小企业减轻经营压力、提升运营效率并拓展市场空间,纠正侵犯平台内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效规范"内卷式"竞争现象。净化直播电商等行业的生态环境,严厉打击网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完善网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体系,着重压实电商平台的主体责任、加强源头治理并强化产品召回监管,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推动产业生态共享
持续引导平台深化互通互操作,着力构建并完善平台互联互通标准体系与程序规则,加快明确数据接口标准化、业务流程互操作等核心技术要求。加快制定并完善云平台间的系统迁移与互联互通标准规范,推动业务和数据实现顺畅的互联互通。积极探索通用模型与面向特定场景的专用模型协同运行模式,借助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通模型间的交互接口,促进重点行业工业大模型与专用小模型的协同开发与部署。加快开展智能体互联互通协议标准的研制与推广应用工作,着力打破数据、工具与能力之间的壁垒,实现异构智能体间的任务协同与资源互操作。
(八)推动服务生态共建
支持龙头企业搭建面向产业链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并依托该平台为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从接入到应用的全流程服务。在健全制造业数智化转型服务体系的过程中,需进一步深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并着力建设一批深耕于特定行业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支持细分行业内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面向中小企业聚合提供“小、快、轻、准”式的数智化产品以及解决方案,以此来深化其在垂直行业的服务能力。支持平台企业协助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并利用其平台优势构建内外贸一体化的综合服务枢纽。支持平台企业与地方政府深化合作,充分利用各地电子商务产业的集聚效应,通过“平台与产业带”的联动模式对优质产品予以扶持,从而打造更多具有地方特色的知名品牌。支持平台企业携手中小企业,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及数字孪生等新技术在生活服务领域的赋能进程,进而培育智能化服务消费的新业态。
(九)推动出海生态共赢
支持平台企业积极推动数字产品与服务拓展至国际市场,并在此过程中持续增强其国际化发展能力。支持中小企业通过“抱团出海”的方式共同开拓海外市场,同时引导出海平台企业、快递物流企业、在线支付企业以及云基础设施服务商等充分发挥其在市场渠道、技术支持和算力资源方面的综合优势,从而为中小企业的海外拓展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保障。支持平台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以此吸引全球范围内的技术专家参与合作。支持平台企业与中小企业共同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的活动,并牵头开展或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与交流合作。完善面向海外的综合服务体系,稳步推进中小企业国际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工作,强化在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维权援助以及纠纷调解等方面的机制建设,进而有效保护我国企业在海外的合法权益。
专栏2 生态协同提质行动
一是组织开展优质智能服务中小企业培育行动。借助专项政策扶持、技术创新引导以及市场资源对接等多种手段,着力培育一批致力于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应用与服务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是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市场扶持行动。组织并引导平台企业,围绕助力中小企业市场拓展、品质提升以及品牌建设等多个方面,去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并建立所涉及的定期评估与动态优化机制。在此过程中,平台企业需借助精准引流、品牌培训、质量认证与标准对接等一系列举措,以有效地扶持中小企业拓展其国内市场。
三是组织开展平台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出海行动。支持出海平台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共同推进出海进程,为其提供涵盖税务、法务、知识产权等在内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并有效引导企业在海外市场开展规范有序的竞争活动,从而持续提升中国品牌的国际形象与影响力。
四、深化开放协同联动
(十)促进技术能力开放
为有效促进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需致力于推动平台企业主动构建并完善开放平台体系。在此体系下,平台企业应向中小企业开放其研发设计软件、精密仪器设备以及实验室等基础设施工具。同时,平台企业还应提供包括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检测认证在内的多种技术服务。这些举措旨在切实降低中小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所面临的技术门槛与成本压力。与此同时,平台企业需积极开发与升级面向中小企业的轻量化数智服务“工具箱”与“服务包”,并辅以专业化的顾问与培训服务,从而帮助中小企业系统性地提升其运营管理效率。此外,平台企业还被鼓励积极参与到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领域的开源共享平台建设之中,以共同促进开源生态体系的繁荣与发展。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进一步健全开源相关机制,支持并推动一批高水平的人工智能开源项目,在先进制造等重点产业场景中进行实际应用与验证。
(十一)促进数据要素开放
着力推动数据资源的有序开放,并支持与激励平台企业致力于构建具有高度可信度的数据空间环境,以便对数据资源进行高效的开发利用与规范化管理。鼓励平台企业积极探索数据资源共享与流通利用的创新模式,以加速企业自有数据的深度开发利用,进而打造出面向特定行业的高质量数据集。支持平台企业协同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主体,共同推进数据管理国家标准的贯标实施工作,并组织开展针对平台企业数据要素开放所产生的价值与实际成效的系统性评估。同时,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系统性地提升企业在数据战略规划、资产运营、合规治理及价值实现等核心环节的综合管理能力。
(十二)促进算力资源开放
深入开展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与算力互联互通相关行动计划。着力推动算力资源实现高质量开放,有序推进算力并网、池化与互联互通相关工作,并引导平台企业有效联通分布式算力资源及其管理平台,以提升算力资源的整体配置效率。持续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监测调度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着力提升平台企业的词元(Token)普惠服务能力,并针对中小企业的共性需求优化智能体服务,从而切实降低其获取与应用的门槛。
在专栏3的开放协同拓展行动中,首要任务是制定平台开放清单。这一过程涉及组织平台企业对开放清单进行编制,从而明确技术接口、数据资源、应用场景、实验设施等方面的开放范围和规则要求。此外,指导平台企业发布并定期更新调整开放清单,以此来持续拓展开放范围。
二是建立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搭建一个专门的协同发展公共服务平台,这个平台能够面向平台企业、中小企业、科研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为其提供一体化的服务支持,具体涵盖专业化资源的对接以及精准化需求的匹配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各项任务得以有效落实,应加强组织实施工作,深化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并强化对重点工作推进的统筹与协调。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产业、科技、金融、财政、人才、商贸等相关政策实现协调联动与协同发力。支持重点区域结合自身实际出台差异化的实施细则,从而构建起区域集聚发展、特色鲜明的协同发展格局。应完善平台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强化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监测与分析,并组织开展对政策实施效果的动态评估工作。同时要优化发展环境,健全平台经济相关监管制度,以切实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此外,还需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产业智库等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各方交流互鉴,并加强宣传引导与经验推广。
来源:七部门:引导平台企业加强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和智能体等人工智能领域创新布局 |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