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牵头制定的联合国自动驾驶系统全球技术法规正式获批发布
财联社于6月25日发布消息,据工信部所述,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组织(简称UN/WP.29)的第199次全体会议于2026年6月22日至26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在会议期间,由中国、欧盟、英国、美国、加拿大以及日本共同牵头制定的联合国自动驾驶系统全球技术法规(ADS GTR),经过全体缔约方的投票表决,最终正式获批并发布。
近年来,自动驾驶技术正经历加速的迭代升级并逐步迈向产业化应用,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均已将其确立为汽车产业未来发展的战略制高点,并相继出台发展规划与政策,积极推动相关法规的研制工作。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新车市场渗透率已超过60%,并于2025年12月对首批2款搭载L3级,即有条件自动驾驶系统的车型实施了附条件许可。与此同时,日本与德国也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颁发了搭载L3级系统车型的型式批准证书,而美国则通过监管豁免等方式,支持相关车辆加快上路行驶与商业化应用进程。此前,在全球层面以及主要国家和地区范围内,尚未形成一套完整且统一的自动驾驶技术标准法规体系,各国主要依据各自的技术经验来推进系统的研发与应用。因此,研制一项全球统一的自动驾驶系统技术法规,已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
自2018年起,WP.29新成立了自动驾驶与网联车辆工作组(其编号为WP.29/GRVA,由中国担任副主席职位),并且先后设立了两个工作小组,即自动驾驶功能要求(FRAV,由中国担任联合主席)与自动驾驶测试评估方法(VMAD)。历时五年,这些工作组通过开展一系列研究与实践,形成了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测试评估方法指南等系列成果,从而建立了自动驾驶系统技术法规的技术基础;随后,自动驾驶系统工作小组被正式成立,负责编制自动驾驶系统全球技术法规。该工作小组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通过20多次会议的集中研究与讨论,最终形成了各方认可的法规文本,并使其正式获批发布。此次发布的ADS GTR对自动驾驶系统产品的核心技术指标进行了明确,同时提出了包括安全管理过程保障、产品安全档案、全流程试验验证体系、车辆部署后安全在内的制造商层面的要求,并且明确了配套的审核和评估方法,构建起一个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法规框架。作为全球首个自动驾驶全球技术法规,该法规为自动驾驶技术的有序安全落地提供了统一的遵循标准,对于加速自动驾驶车辆产业化发展、推动全球汽车产业智能化转型具有里程碑意义。
作为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组织自动驾驶与网联车辆工作组(UN/WP.29/GRVA)的副主席国,同时也是其下设自动驾驶系统工作小组(ADS IWG)的联合主席国,中国在相关全球技术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牵头与推动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了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核心专家机构,积极参与历次GRVA与ADS工作组的线下及线上会议,并承办了多次ADS小组会议与专题研讨会,其中牵头完成了法规文本中涉及技术背景、制定原则以及技术依据等核心内容的编制工作。与此同时,该部统筹了多家行业机构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力量,组建并成立了联合国自动驾驶全球技术法规专家组,组织开展大量的技术研究与论证工作。借助这一平台,中方分享了我国在封闭场地、公共道路以及车路协同等方面的测试验证及实车应用数据,并围绕动态驾驶任务、人机交互界面以及测试验证方法等关键议题,提出了数十项重要的技术提案,从而为最终法规的制定与出台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在深度参与国际法规研制工作的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也同步加快推动着我国自动驾驶系统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相关标准目前已完成编制,现正处于履行报批的程序之中。与联合国推出的ADS GTR相比,国内标准全面涵盖了该法规所规定的核心技术内容。与此同时,国内标准更是立足于我国自身的产业实际情况与监管的具体需要,针对L3级与L4级自动驾驶系统,提出了更为细化且具体的技术要求,从而清晰地划定了不同等级产品的安全底线。此外,标准还进一步完善了用户使用培训与告知等相关内容,以防范产品被误用或滥用的风险。在国际上通行的“多支柱法”试验方案基础之上,国内标准还创新性地提出了一套统一的标准化试验场景,旨在为国际法规的后续落地实施提供有效支撑。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持续深化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国际标准法规的制修订与协调工作,加快推动国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统筹推进国际法规同国内标准之间的有效衔接,从而推动形成国内国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标准法规格局。与此同时,将深入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生产准入以及上路通行试点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与监管方案,确保自动驾驶产品安全合规地落地应用,全面引领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来源:我国牵头制定的联合国自动驾驶系统全球技术法规获批发布 | 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