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到2026年底人形机器人等重点产品在代表性场景中完成应用验证和常态部署,开启“作业模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联合开展2026年度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专项行动的通知。其中特别提到,要坚持以应用为牵引,面向工业、特种、服务等领域的重点场景,一体化推进实景实训空间建设、创新应用联合体培育、作业技能攻关以及应用部署验证等重点任务,借助真实场景训练,持续对具身智能模型算法进行优化,积累高质量的真机数据,提升本体关键部组件的性能,并探索构建人形机器人及具身智能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和保障机制。到2026年底,人形机器人等重点产品将在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场景中率先完成应用验证与常态化部署,正式开启“作业模式”;同时凝练形成百个以上高价值应用场景,进一步丰富具身智能的应用谱系,并带动形成万台级规模的落地能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2026年度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专项行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以及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关于人形机器人、具身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有关指导意见以及行动方案要求,推动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产品在真实生产生活环境当中实现常态化部署应用,并加快规模化发展的进程,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开展2026年度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以应用为牵引,面向工业、特种、服务等领域的重点场景,一体化推进实景实训空间建设、创新应用联合体培育、作业技能攻关以及应用部署验证等重点任务,借助真实场景训练,持续对具身智能模型算法进行优化,积累高质量真机数据,提升本体关键部组件的性能,并探索构建人形机器人及具身智能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和保障机制。到2026年底,人形机器人等重点产品将在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场景中率先完成应用验证与常态化部署,开启“作业模式”;凝练形成百个以上高价值应用场景,进一步丰富具身智能的应用谱系,并带动形成万台级规模的落地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实景实训空间。围绕工业、服务以及特种领域,聚焦生产制造、检测分析、维修维护、仓储物流、餐饮零售、医疗康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重点场景当中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的应用需求,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选取一批目标需求明确、工作状况清晰、标准化程度较高且具备经济可行性的真实场景单元,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作业工位、服务操作点位、应急处置站点,并将其作为实景实训空间载体。明确场景单元提供单位,也就是用户单位,支持其按照“最小干预、利旧复用”原则开展作业环境适配改造,明确场景实训的关键技术要求,打造具备可训练、可测试、可验证功能的实景实训空间。各省级地区以及各央企应坚持需求牵引、因地制宜、择优遴选、错位布局,避免场景类型出现扎堆。各省级地区应选取重点场景单元不少于20个,且至少覆盖工业、服务、特种领域中的两类;各央企应结合所处行业领域,选取重点场景不少于10个。
(二)组建创新应用联合体。支持以用户单位、整机企业或应用服务商为主体,会同模型算法、零部件等供应链企业以及科研院所等,围绕每个场景组建创新应用联合体。用户单位负责开放实景实训空间,量化部署应用目标,围绕感知决策、操作执行、交互协作、环境适应性以及可靠性等方面细化场景要求,提供必要的作业流程数据与环境语义信息,并配合开展场景攻关以及成效验证评估。整机企业或应用服务商用好实景实训空间,着力对场景理解、任务规划、操作执行、人机协同、持续学习以及可靠运行能力开展攻关,推动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等整机产品与场景需求实现深度适配。供应链企业以及科研院所发挥自身优势,加快关键部组件迭代升级,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为应用验证以及规模部署做好服务保障。鼓励创新应用联合体编制任务书,确定牵头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攻关指标、任务边界、知识产权归属以及利益分配方式,形成长效运行机制。
(三)推进实用化作业技能攻关。指导创新应用联合体对照真实岗位的能力要求,借助实景实训打造作业技能包,形成能够落地、便于复制的整机解决方案。打造一批场景适配性强、性能指标领先的具身智能基础模型以及运动控制算法,持续提升“大小脑”模型算法的抗扰能力与自适应水平,强化其在复杂或异常工况下的泛化能力以及容错能力,并鼓励在国家级开源社区当中开放。构建一批高质量、高保真数据集,提升全身运动轨迹、力位控制曲线、操作执行序列及时序逻辑等全维度信息记录的精度与准度,持续丰富空间语义、物体属性以及异常处置、突发干扰、边界工况等真实场景数据。加强数据治理工作,在保障数据安全、隐私保护以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稳妥有序地推进开放共享。针对不同场景需求,对模型压缩、推理加速技术进行优化,凝练形成云边端协同、离网自治等一批多样化算力部署模式。强化结构耐久、热管理、功耗优化等方面的抗疲劳设计,提升长时间、高负荷连续作业能力,完善碰撞检测、力控限制、紧急制动、黑匣子等安全能力,确保在人机混行环境下的使用安全。
(四)加强实景应用验证与常态部署。指导用户单位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结合场景特性,制定应用验证测试规程以及达标条件,科学评估整机解决方案在真实作业中的成功率、效率提升率、安全可靠性以及经济可行性等关键指标,并出具应用验证报告。对于通过验证的整机解决方案,各省级地区以及各央企应推动其在用户单位及同类场景、关联领域当中实现常态化部署。对于验证成熟的操作系统、仿真平台、关键零部件等基础软硬件产品,推动其在相关整机企业当中拓展应用,形成“验证一个、部署一批、带动一片”的推广效应。各省级地区以及各央企应建立规模化部署的风险预警与动态调整机制,针对技术迭代较快、场景变化较大的领域,预留技术升级窗口以及退出通道。鼓励探索“人形机器人即服务”模式,借助按效用付费、经营性租赁等商业创新手段,降低用户投入门槛,加快市场化推广进程。
(五)强化关键要素保障。支持创新应用联合体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强化关键标准的贯标实施以及落地应用。参考人形机器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有关标准规范,强化整机“身份证”的信息管理能力,持续健全并完善人机安全协作的管理机制。培养既掌握核心技术、又熟悉行业场景应用的多元复合型人才,加快构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产业人才梯队。统筹运用股权、债权以及保险等手段,为企业提供全链条金融服务。各省份结合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探索促进人形机器人、具身智能产业发展与应用的地方性制度安排,并探索人形机器人保险等相关政策。
(六)凝练成熟经验。对于技术水平领先、实施成效显著、运行模式成熟的实训方案,应提炼形成涵盖场景改造、环境适配、部署验证以及日常运维等环节在内的全流程操作指南,以点带面地促进跨区域、跨行业之间的交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各省级地区可推荐优秀实训方案不超过10个,各央企推荐优秀实训方案不超过5个。系统总结人机协作管理、产品安全准入、运维责任界定以及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管理规范,沉淀创新应用联合体组建、数据确权共享以及商业利益分配等机制经验,为专项行动的快速复制推广提供支撑。
三、工作要求
(一)梳理重点场景。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各有关中央企业要强化工作统筹,主动把专项行动融入本省(市)、本集团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划以及既有工作机制当中,加快推进真实场景单元及用户单位的遴选确认工作,深化供需对接,指导组建创新应用联合体,明确工作计划,填写《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工作计划表》(附件),并于2026年6月30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以及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局)。相关省级地区要发挥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的作用,深入挖掘区域特色产业优势,主动谋划一批具备应用引领性、技术突破性以及商业可行性的高价值标杆场景,在创新应用联合体组建以及应用验证方面走在前、作表率。其他省(市)、企业可结合工作实际,参考本行动方案报送工作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过程跟踪。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各有关中央企业要对纳入专项行动的重点场景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并细化各项落实举措。坚持分类施策、靶向发力,对已经开展联合攻关的场景强化要素保障以及持续支持。对于涉及行业准入以及安全监管的特殊场景,要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会商,确保应用验证以及部署工作合规可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将建立常态化跟踪评估机制,动态掌握工作进展以及阶段成效,组织行业专家开展实地指导,并协调打通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
(三)做好成效总结。2026年11月30日前,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各有关央企要对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场景应用成效指标开展统计与梳理,填报专项行动成效总结,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以及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将组织对整体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借助人工智能典型案例评选,对优秀成果开展宣传推广。
四、保障措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国务院国资委要做好整体统筹工作,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依托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供需对接“深度行”、“AI+”具身智能产业共同体等工作渠道,对专项行动当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开展宣传推广,强化其示范引领与带动效应。对专项行动实施效果较好的区域以及企业,在有关政策、标准以及项目安排当中予以倾斜支持。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中央企业,要强化组织保障,充分调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领军企业,以及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领域整机企业、应用服务商、供应链企业、科研院所等各类主体的积极性,组建创新应用联合体,并借助专项资金、政府奖励等形式,加大对场景开放、技能攻关、应用推广以及标准研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来源:两部门:到2026年底人形机器人等重点产品在一批代表性场景中率先完成应用验证和常态部署 开启“作业模式” | 中国能源网